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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三十四章 酒馆

    喧闹的小酒馆里,帅气的酒倌刚刚把鸡尾酒调好,漂亮的有些透明的红色的液体,可以倒映出帕克黑漆漆的脸,这已经是他第三次赊账了,性感的女老板娘有一头酒红色的头发,还有饱满的红唇,她走到他的面前,就有一股浓浓的劣质香水味儿充斥眼鼻。

    这是镇子里唯一一家酒馆,因而生意很是不错,傍晚的时候水手们回来,会带来大把大把的银币,他们通常会叫上几个陪酒女,好好的疯狂一个晚上,酒水大杯大杯的上,鲜红的牛肉上面淋着香甜的花生酱,有的在上面撒上芥末,孜然,味道又有一番不同。

    今日和往日并无什么不同,水手们依旧在和姑娘们混闹,一个胡子拉茬的彪形大汉伸出他的一只手,在桌子底下,掐了一把陪酒姑娘的大腿,惹的姑娘一惊一笑,连酒都洒了出来,那是一个金发蓝眼的漂亮姑娘,她的大腿很漂亮,匀称而修长,裹在长的黑色渔网袜里,长长的金发垂在腰际,却遮不住春光。大汉的眼睛直直的盯着姑娘的丰满的胸部,鲜红色的小外褂子有些显小,深深的乳沟半露不露,旁边的知情的人开始咯咯的笑起来,起哄让他多花些钱和那姑娘一度春宵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十八世纪的酒馆,没有霓虹灯,也没有迪斯科舞厅,倒是浪漫的临近大海,楼顶的阁楼上上还点着长明灯,海风再大,灯也不闪。只要灯亮着,迷路的船只就能找到回港的路。

    帕克是一个二十来岁的青年,他有一双琥珀色的眼睛,深邃的目光总能够吸引女孩子的目光,他自然也很受酒馆的姑娘们的欢迎,亚麻色的头发在这里是一种时尚,帕克的头发和他的眼睛的颜色极为相称,这也让他显得更加迷人。

    老板娘和她的丈夫是外来人口,他们十年前搬到这个小镇的时候,只带了一份房契和极少的历历可数的行李。那时候。老板娘还不老,是一个风华正茂的姑娘,有着水润的大眼睛,看你的时候极为温柔。极为专注。她的声音不大。有点像喃喃低语,要凑近她才能够听见。

    帕克的父母亲那时还在,他们是一对极为善良的夫妇。夫妻俩热情的招待了老板娘和她的丈夫,小帕克和老板娘极为相熟,她总是像一个还没有长大的少女,拉着他到海边去吹风,告诉他,在海的那边,有一个美丽的国家,那里有装饰的好像宫殿的酒馆,酒馆里有迷人的妖精,酒杯碰撞的声音有多美妙,交响乐奏起,有地位的绅士和他们的妻子或者情人欢快的起舞,鸡尾酒的红色就像是姑娘的红唇,让你流连忘返。

    当老板娘还是个姑娘时,她总是会说一些蹩脚的法语词,还总是说,“孩子啊,长大了一定要去那个国家看看,比起咱们这里来,那里可真是天堂,到处都是绅士女士们,贵族的燕尾服比夜幕还要黑,姑娘们的长裙比最精细的布还要丝滑,高高的教堂的钟,敲响的声音多么美妙,都可以让我在午夜梦回。”

    帕克也会用他好奇的眼睛远望大海,可是他只看到了蓝色的海天交界线,只看到了海鸥,洁白的海鸥像精灵一样飞翔,点缀着蓝色的画卷。

    “帕克,你该要出海啦。找些正事干干吧!”老板娘的声音把帕克从神游天外拉了回来,尽管他早就从刺鼻的香水味里知道了她的到来,可是还是忍不住陷进回忆里。

    帕克在这里赊账,他不知道这是不是老板娘说的酒馆,像宫殿一样的,他没有见过宫殿,只觉得宫殿这么美的词应该指一个美丽的地方。帕克喜欢喝酒,鸡尾酒是他的最爱,他想要当调酒师,可是老板娘用她美丽的双眼瞪着他,她说,“帕克,你该走远一点。你不该困在这个小镇里面。”

    老板娘很凶,对所有赊账很多又不还的人很凶,她对帕克尤其凶,她总说,“帕克,你该滚出去。喝什么酒,你要喝酒,应该到大地方去喝。那里的酒馆才好喝酒呢。”

    帕克总是只笑不语,老板娘就无奈的摸摸他的亚麻色的头发,也从来不问他什么时候还钱,但是帕克总不会欠过三次,他的三角钢琴弹的很好,欢快的音乐让人忍不住起舞,悲伤的音乐让人忍不住垂泪,连洁白的海鸥也愿意听他演奏,在酒馆外的红灯笼前盘旋,又飞向天空。

    如果要还账了,帕克就会走到摆在靠边上的三角钢琴那里,演奏三首曲子,刚好抵了赊下的账。那架钢琴很久前就摆在了那里,就像是酒馆刚开时,就摆在了那里,帕克的第一首曲子就是用那架钢琴弹的,老板娘说,“帕克,你真是一个天生的音乐家,倘若你是个贵族,必定是最受欢迎的绅士。”

    “帕克,你又走神啦。”老板娘已经有些无奈了,她用食指揉了揉眉心,像是一个操碎了心的母亲,或者姐姐,她看起来依旧年轻,只是那份风韵掩盖不住年龄,只有经历的够多才有那份气度,气质上,还是像母亲的多点。

    帕克温柔的笑笑,拉住老板娘的手,在她惊诧的注视下,吻了吻她无名指上的戒指,道,“失礼啦,老姐姐。我就要如您所愿,去闯荡天下啦。”

    帕克就像所有好运气的主角,遇见了一个从天而降的少女,通过她的指点,看到了前所未见的世界,突然觉得以前的自己是多么的没有宽广的眼界,他开始有所期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