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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七章 叫爸爸

浓肉糯,肥而不腻,来锦城不吃一碗老妈蹄花,简直相当于没来过。

    要知道,火锅可不是锦城的全部!

    老妈蹄花算是锦城比较有特色的一道传统名小吃,主要原料就是猪蹄炖芸豆,细节上调味料或许有所增减,但主料却很统一。

    也是因为细节上的不同,形成了每一家“老店”的不同特色。

    在锦城这样的美食之都做餐饮,服务、价格都在其次,味道不好,干不到三个月就得倒闭。

    但凡能做满十年,多少都有几手绝活,也有资格称一声:老店。

    拜古朋飞这个资深老饕所赐,林放如今对于寻找锦城真正的美食,已经相当有心得。

    在一堆挂着“xx老妈蹄花”的小吃店里,找出最美味的那一家,对现在的林放来说,易如反掌。

    到了地头,林放迅速在好几家“xx老妈蹄花”里找出一家,拉着孟祖儿进门。

    “你好,两位吗?”

    一进门,就有一个胖乎乎的大婶打招呼,看到林放点头还顺口说了句锦城方言,胖大婶立刻就从普通话切换成了方言:“坐!坐!你们两爷子吃点啥子?”

    两爷子?

    在锦城话里,这话通常是指两父女、父子、母女、母子,了不起加上一点叔侄、姑侄、舅甥关系,通常也是较为亲近的长辈晚辈关系。

    林放回头看了一眼孟祖儿,看到她脸上明明憋着笑,却强装镇定的样子,忽然意识到这是个坑。

    孟祖儿给自己化妆,是故意把自己化成了中年人!

    行吧,两爷子就两爷子!

    林放点点头,道:“给我们女来一碗蹄花,来个蘸碟。”

    “谁是你女……”

    “咳咳!”

    孟祖儿当场就想炸刺,被林放用咳嗽声阻止,只能用愤怒的眼神瞪着他,准备一会儿让他好看。

    胖大婶干笑了两声,追问道:“你们两爷子……就只吃一碗蹄花?”

    见林放点头,胖大婶知道这单生意也就这样了,有点无奈,不过还是追问了一句:“那要不要饭?”

    换成外地人,只这一句,就得引发口角。

    好在林放知道,胖大婶只是单纯的想问他们要不要添份米饭,便轻轻摇头拒绝。

    等一下还要吃别的好吃的东西,可不能被蹄花加米饭填满了肚子。

    林放两人没要米饭,这让胖大婶微微松了口气,眼下饭店正是上人的时候,只点一碗蹄花,再配上按人头计算的米饭那可就亏了,客单价太少,还影响翻台率。

    等胖大婶走开,孟祖儿拿起纸巾擦了凳子坐下,恨恨的望着林放道:“你刚刚说什么呢?”

    看到孟祖儿已经如此熟练的擦起了桌椅,压根就不再关心桌椅上的油腻,林放不由得咂了咂嘴。

    这大小姐的适应能力,还挺强!

    “问你话呢!”

    孟祖儿见林放不搭理自己,只顾着盯着自己的手看,她不由得拿起手上的筷子,在林放面前轻轻敲了一下。

    林放回过神,笑着指了指自己,又指了指孟祖儿,道:“看看我,再看看你,你觉得我们两个,应该是什么关系?”

    “当然是情……”

    孟祖儿下意识的想说是“情侣”,可看了看林放中年人的面孔,又摸出镜子看了看自己少女的模样,不由得扑哧一笑,白了林放一眼,嗔道:“那你也不能故意占我便宜!”

    林放大感冤枉,他道:“姐姐!你把我化的这么老,还跟你化的这么像,别人问你,你让我怎么介绍?总不能说是夫妻吧?别人会觉得我变态的!”

    “怎么可能!”

    孟祖儿有些想笑,却压根不信,她道:“别人只会觉得你有钱!”

    “我不需要别人觉得我有钱!”

    我只想当你爸!

    林放轻咳一声,把内心的想法压了下去,道:“别闹!解释起来太费劲,还是父女关系比较符合广大吃瓜群众的认知。”

    孟祖儿狠狠的剜了林放一眼,道:“我怀疑你就是想当我爸!”

    呀,这么明显吗?你猜对了呢!

    哪怕被看了出来,林放打死也不能承认,他果断摇头道:“你想多了!”

    咕!

    这口水是怎么回事?

    想想娇小玲珑身材爆好的大明星孟祖儿骑在自己身上叫“爸爸”,好像还挺带感的……

    不行!不行!

    林放赶紧开始表情管理,然而……

    “喂!”

    孟祖儿忍不住踢了林放一脚,嗔道:“你干嘛笑的那么奇怪,别人都在看我们哎!幸好化了妆,要不然这会儿只能落荒而逃了呢!”

    “我有笑吗?”

    林放擦了擦嘴,强辩道:“你肯定听错了!”

    “我没听错!”

    “你听错了!”

    “我没听错!”

    “你听错了!”

    “呃……两位……你们的蹄花!”

    胖大婶端了蹄花和蘸料过来,眼神有些异样的看了一眼这桌上的“父女”二人。

    “吃饭!吃饭!”

    林放把开水烫过的小碗拿到蹄花汤旁边,先给两个小碗舀了些汤和芸豆,递了一碗过去,道:“先喝汤再吃肉,肉蘸着蘸水更好吃,不过你想吃清淡的,蘸水就不给你了。”

    “凭什么!”

    孟祖儿接过汤碗,刚刚放稳,一听林放这话,果断又把蘸水给抢到自己面前,哼了一声,道:“我就要吃辣的!”

    林放觉得有些好笑,却也没有阻止,自顾自的喝汤。

    这老妈蹄花,用比较文雅的说法,外观肌肤胜雪,形似飞花,滑嫩细致,柔嫩爽口,香而不腻,豆如棉纱,汤香四溢。

    用普通人的话说,那就是:汤好喝,肉好吃,芸豆很沙,口感贼好。

    林放选的这家蹄花店,是周围七八家蹄花店里人最多的一家,还不到中午,就坐满了七八成。

    尤其值得注意的一点是,周围其他蹄花店,全都有专门的服务员在门口吆喝着招揽客人,唯独这家没人吆喝。

    颇有一种老娘味道好,用不着四处吆喝的霸气。

    一口汤下去,林放只觉得从喉到肺都被这股醇香填满,浑身上下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一般,极为舒泰。

    香!

    浓浓的猪肉香,全都被浓缩在了这碗汤里,又被芸豆的豆香调和,每一口下去,都有豆沙入口,不是一般的鲜香可口。

    林放一口气喝完,扭头再看孟祖儿,这姑娘正捧着小碗,艰难的喝着第一口。

    果不其然,她不敢吃猪蹄!

    不敢归不敢,可汤捧在面前,香气四溢,孟祖儿实在抵挡不了,可能也觉得只是喝汤没什么,最终还是说服了自己,轻啜了一口。

    林放清晰的看到孟祖儿的脸色变化,这一口汤下去,她皱成一团的小脸整个都舒展开,然后第二口、第三口接连不停,一小碗蹄花汤转眼就被她给喝了个干净。

    见状,林放果断舀了满满一勺猪蹄放进孟祖儿的碗里:“来,吃蹄花!”

    吃……蹄花?

    整个小碗里,满满当当全是蹄花,白嫩软糯的蹄花十分q弹,碰一下都颤巍巍的,可以想象,这一口下去是怎样的软糯可口。

    只是猪蹄的脚趾形状都还在,支棱在孟祖儿的碗里,看的她为之色变。

    吃,还是不吃,这是个问题。

    孟祖儿拿起筷子试了几下,感觉还是有点克服不了心理障碍,她故作淡定的道:“哎呀,好肥啊,我吃不了这么多,林小……”

    “咳吭!”

    林放打断孟祖儿,一本正经的责问道:“乖女,你刚刚叫我什么?”

    孟祖儿:“……”

    你个狗东西,果然想让我叫你爸爸!

    我偏不叫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