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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母亲进城查事情,韦妈带我做生意!

用背带背上小妹丽兰,韦妈拉着敬狄的小手,我推着板车,跟着他们。

    我们出了家里前院,韦妈锁上院门后,我们一起去镇里集市了。

    这是一个山区小镇的集市,一个星期只有一次集市,也叫“七天一圩”。上集市,当地人叫赶圩。集市离我们家不远,走十五分钟就能到。

    不是圩日是,集市上很少人,没事的时候,镇里的小孩们经常在这里嬉戏玩耍。

    今天,这里熙熙攘攘,人来人往,非常热闹!附近的山民,已经早早赶到这里,购买日用品,或者贩卖一些诸如皮革、野味、水果、香菇、木耳、烟叶这类山货,总之,市场上应有尽有。

    韦妈,非常会做生意,人缘非常好!我们很快在集市找到一个好位置,摆好了我们的贩卖摊档。

    我们摊档旁边是一个猎户,他在贩卖皮草和一些野猪腊肉。他与韦妈很熟。这个人来过我们家里。他是我父亲生前的好朋友!我们家里,经常资助他。有一次他得了重病,我和母亲还去医院给他送钱。我不知道他的姓名!但是,大家都叫他“蓝叔”!

    蓝叔一见我,就高兴地摸着我的头说:“阿才!你会做生意了!是一个小伙子了!”

    我没有像往常一样跟蓝叔说话,蓝叔感到非常困惑。

    他问韦妈说:“韦妈!是不是家里出什么事了?”

    韦妈说:“唉!你哥哥在省城被人害死了!我们也是除夕夜才知道!阿才妈妈前天才去省城确认消息!看能不能找回你哥哥的尸体啊?”

    蓝叔顿时流泪抱着我说:“可怜的孩子!不要难过了!这是乱世啊!你们爸爸是好人啊!老天爷不会放过那些坏人的!”

    由于,集市上买东西的人很多,太阳偏西时,我们通过叫卖,把七八只鸡全部卖出了。我们每只鸡买了一块二毛钱左右,韦妈得到九块六毛钱。

    由于,韦妈不会写字,让我在她记事本上记录这个账目。

    韦妈笑着跟我说:“阿才!这是一笔大数目啊!相当于一个普通工人一个月的工资了!你妈妈从省城回来之前,我们不缺钱用了!”

    在我们要离开集市回家的时候,蓝叔把自己卖山货得到的几块钱,以及一些腊肉给了韦妈。韦妈不肯要!蓝叔硬给了韦妈!

    蓝叔流泪说:“韦妈!现在,日子都不好过!但是,你们比我们更难过啊!收下吧,钱不算什么!”

    韦妈点头收下了蓝叔钱和腊肉。

    韦妈在板车上放好腊肉后,重新背上丽兰,拉着敬狄,我推着板车,我们就这样回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