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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一章火花四射

 他本是要行险夺去旭烈升的兵器,但是现在狼牙棒在高速的旋转之中,却使他不能很好的控制住自己的身形,同时头脑有一种鼓胀的感觉。

    汗水!

    旭烈升的额头上终于露出汗水,而且不是一点点,是一条小溪。刚才这一轮急舞,已经将他本以消耗不少的潜力运用到临界的一刻。

    “啊…、=怄!”狂叫声中,旭烈升终于支持不住,一棒砸向火电马。

    他心中的恨意极浓,务必要将唐朝和他的马一起杀死,方才能消他的心中之恨!

    但就在这一刹那之间,奇迹发生!

    唐朝的身子忽然蛇一般的一扭,顺着狼牙棒向他奔跑了过去!

    没有错!是奔跑。

    唐朝在最初附身在棒子上的时候,本来还有些不适应,但是时候稍久,他就以绝顶的轻功附身在狼牙棒上,达到物我一体的境界。

    以他化境中期的能力,对一切力量的控制,已经达到了水ru交融的境界,不然的话,他也不可能冒险硬上他的狼牙棒。

    谁都知道这是凶险无比的事情,一旦夺不下敌人的兵器,则自己就有可能死于非命。

    刹那之间,风声如哨,唐朝的玄铁剑就已经到了旭烈升的眉心。

    怎么办?

    一股死亡的味道出现在旭烈升的心中。几乎是在瞬息之间,他抛弃了狼牙棒,将之远远的摔了出去,策马狂奔!

    他知道,若当时自己不丢下狼牙棒,则自己的性命,就有可能已经失去了。

    狼牙棒可以再得,但是性命一旦失去,就一切都完了。

    他虽然卤莽,但是这些道理还是懂得的。

    狼牙棒以高速射向蜈蚣岭边上的一颗大松树。唐朝伸出玄铁剑,轻轻用背面在枝桠一横,高速前进的狼牙棒就瞬间停止了下来。

    只见他轻轻的一个翻身,落下地来,将狼牙棒抓在自己手中,微微的感觉到吃惊:此棒居然有竟百斤的重量,旭烈升能挥舞之达到两个时辰,内力之强,天赋之高,的确是令人赞叹。

    唐朝随即嗫唇作啸,火电马如飞而至。

    唐朝一跃上马,带着狼牙棒飞奔到旭烈升的马前,很郑重的一笑:“大帅,请收下您的兵器!”

    旭烈升的脸上一片死灰:“怎么可能!你怎么可能战胜我,而且还夺取我的兵器?”

    “大帅不必自责。其实您的武功,已经到了使人畏惧的程度,我之所以侥幸夺了您的兵器,只是拼命的缘故。一旦真上了战场,没有人敢这样拼命。”

    旭烈升一听,眼中顿时现出光芒:不错,这是两个人比武的时候能用的招数,却不是战场上能用的杀招。忍不住问道:“你告诉我,若是真刀真枪的交手,你能胜我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不能。”唐朝说这话的时候,心中忽然产生了再次的怜悯:我当然不能告诉你真话,不然的话,你必定以为这是毕生的奇耻大辱,又怎么可能为我卖命!你的武功是高的,不过我要杀你,也是大有可能!

    当然,这些话他是会宣之于口的。

    果然,旭烈升的脸色,恢复了血色,伸手将自己的狼牙棒接住。

    唐朝看到了他的手上,到处是鲜血淋漓。

    看来:他不仅手上受了不轻的伤,还受了不轻的内伤,最少了调养半个月才能恢复。不过也无妨,和安禄山开战,最少也要等到半月之后。

    “唐朝陛下。我……我这次是输得心服口服,您放心,我会按照盟约准时带兵到到中原,到时候,助您一臂之力。”

    正说话之间,一个随从忽然向他使眼色,他随即不说话。

    只见这随从模样的人就很快的到了他的身边,悄悄说道:“大帅。这人如此胜你大帅您,若是一旦传了出去,恐怕对您的威名有损。我已经观察他多时,他的虎口已经流血,而且显然疲惫不堪,而且他又没有带随从,我们何不在这荒凉无人的蜈蚣岭,结果了他的性命,到时候,太后问起,我们完全可以推说不知道?”

    旭烈升的眼中闪过一丝寒芒,似乎有些异动,但随即摇头:“此人身上有藤甲之类的宝物,不怕弓箭,而且有宝马,即使侥幸杀得了他的马,以他的轻功,活命是不难的,滚一边去!”

    但这些对话,哪里能逃得过唐朝的感官:“呵呵,旭烈升将军。第一次比试射箭,是我输了;这一次算是在下侥幸胜了,不胜不败,你和新唐朝的皇帝打成平手,应该没有辱没了您吧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