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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五章混战

    唐朝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云门,距离安西都护府只有数十里的路程,甚至凄厉的喊杀声都能听到。当然只有舍瓦这样武功已达化境的高手才能隐约的听到,但唐朝忽然一挥手,全部队伍随即停下。

    唐朝知道,现在是布置战术的时候了,毕竟,等到一交锋时才布置,已经晚了,那可是大大的贻误战机。

    唐朝带领舍瓦和隆多等人,骑在大宛国的高腿良马上,跑到队伍的前面去了,这个时候,专氏四虎已经约束手下停止前进。

    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锐气,要知道,一只军队的第一战很重要,可不能折了,这是历代的人,只要读过《左传》的人都知道的,“一鼓作气,再而衰,三而竭”的道理,唐朝语文也是不错,记得当时语文老师还要大家将这篇课文全文背诵。

    穿越这么久,他虽然不能完整的背出来,但是这些重要的句子却还是不会忘记的。

    唐朝忽然跳下马,对身后的隆多道:“隆多将军,我以主帅的身份命令你为前部先锋!”同时拍了拍手中的马:“这匹马,是皇上临走的时候送给我的,产自大宛国,是良马中的良马,每当交战的时候它就会格外的兴奋,是战场上的上品战马,你拿去吧!”

    “谢大帅!”隆多大喜,接过缰绳,一跃上马,这马没有一丝的惊诧,显然是冷静非常的马,很可能曾经上过战场。

    唐朝时候,天下最出名的马,自然要数李世民收藏在凌烟阁的几匹他曾骑过的宝马了,但说句实话,像什么赤云、追电、落风这些名马,虽然都是万中选一的龙马,但毕竟数量太过稀少,只能给李世民这样的皇帝骑骑,以显示尊贵,却是不能大量的用在战场上了。

    真正的好马,最出名的自是产自大宛国的良马,这是和山上的野马(也称天马,雄健无比)交配之后产出的崽子,长大了通体红色,出的汗也是红的,这就是金庸武侠小说里面写的汗血宝马。

    但是产量也不多,战阵上经常用的战马几乎都是身高腿长的山东豢马溪出来的大马,燕赵北国多是用这种马武装起来的,不像川马和藏马身躯矮小,不适合冲锋作战。黄风寨的这些马贼响马大多是靠抢劫过往客商的良马为座下马,当然也不惜重金从山东、河北等地收购,毕竟,这些马贼之所以如此猖狂,敢打安西都护府,就是因为他们的座下有好马,一旦交战不利,也可以千里遁走,这当然是各国都拿马贼没有办法的原因。

    试想想,来去如风,行走似电,一个个身上都是长兵器,长刀大枪,杀人抢劫之后就走,等大队伍人马到来的时候,这些人已经到了几十里开外,根本是拿他没办法。

    当然,不可否认,西域国家众多,黄风山又处在几个国家的边缘地带,谁也不想费力不讨好,花偌大的精力去收拾这些响马,并且他们都知道,一旦自己收拾这些响马的时候,别的国家又会动自己的心思,并且这里是响马的天堂,杀了一批,又会产生一批,不过是空费精力,几百年来都没有人能消除这种现象,也就习以为常了——

    隆重前段时间因为伤心父亲之死,硬是要和唐朝闹矛盾,毕竟,这小子认为是唐朝害了他父亲铁信部的性命,好在杀死铁信部的那个将官也在岭南混战中死了,隆多查了个实在,也就没有话说,遂真心投降了唐朝,做了他的家将。孟笑知道隆多武功高强,不时的派人来拉拢他回岭南,但他感于唐朝不杀之恩,婉言谢绝了。

    尤其是上次在庭院之中比武过后,隆多更是对唐朝佩服得五体投地。几个月前,他和唐朝还可以一战,唐朝当时也是靠着藤甲胜了他,所以他心中不服,一定要和唐朝再次比过,结果唐朝当时个他一比,他竟然没有坚持多久,在第十五个回合的时候,将厚背刀架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唐朝的刀法,已经大进,而且更加恐怖的是,唐朝的武功,似乎已经达到了一个匪夷所思的境地,,竟然能拨开他的绿沉枪,直接停在他的脖子上。

    这就说明,短短几个月时间,唐朝的武功,已经有了质的飞跃。

    的确,唐朝现在的武功,从初通暗劲到练到暗劲的顶峰,度化的境地,最重要的有自身血管经脉粗大的因素,换了是其他的人,至少得三年五载才能够有这样的成就,并且威力还大大不如唐朝。

    可以想象,唐朝的经脉比一般的练武的人粗大了一倍有余,其中能存贮的真气自然比一般的人多了一倍,经脉筋骨粗壮之后,能爆出去的能量,也比一般的练武者多了一倍。也就是说,他